中國教育報-中國教育新聞網訊(記者 黃星)日前,福建省泉州市發布《關于規范中小學和幼兒園新媒體賬號信息發布管理工作的通知》,堅決防止“指尖上的形式主義”。
泉州提出要規范學校新媒體發布內容,主要發布學校辦學成果、師生風采、校園文化、收費管理等必要信息;減少發布一般性會議活動、檢查調研、業務工作等非必要信息;不得發布違法違規、與教育教學無關、廣告推銷、不實言論、涉及隱私等敏感信息。要精簡信息報道,標題要簡潔明了,避免使用模糊、夸張的詞語;正文要簡明扼要,避免無關的細節描述;圖片要清晰直觀,避免過度修飾美化;鏈接要安全可靠,避免過多轉載轉發。原則上,學校新媒體賬號每周推送的篇數一般不超過10篇;日常工作動態可以工作日志、大事記、每周要聞等形式記錄,一般不專門配發信息,確需配發信息的,文字稿一般不超過300字,圖片一般不超過2張;同項工作原則上只發一次綜合信息。
泉州明確,不得要求任課教師負責新媒體賬號管理運營工作;不得強制專任教師提供與教育教學工作無關的信息內容;不得對學校新媒體賬號運營情況進行考評。區縣教育局對成效不好、重復開設或無力運營的,要督促學校進行整改規范、清理整合或注銷關停;對過于追求留痕、濫發信息或加重學校、教師負擔的,要進行通報并督促整改到位;對發現違法違規或因審核把關不嚴造成不良影響的,要依法依規進行問責。
工信部備案號:京ICP備05071141號
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10120170024
中國教育報刊社主辦 中國教育新聞網版權所有,未經書面授權禁止下載使用
Copyright@2000-2022 www.globaldutyfrees.com All Rights Reserved.